總統選舉和人打賭捐款慈善機構涉違選罷法

刑事犯罪 其他 1397 次瀏覽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
文章日期:109-01-22 21:40 文章人氣:19個人積分:2
事情經過如下述,請問這樣被起訴或判決有罪機率高嗎?

在選前約12月底時,有人在一網路公開平台上徵求打賭2020年總統大選結果的輸贏,他認為A會當選,若有人覺得B會當選,他要打賭最後輸贏的票數除以100的錢捐給某慈善機構,例如如果A贏B 100萬票,對方要捐1萬元給某慈善機構,若是B贏A 50萬票,則反過來此人要捐5千元予某慈善機構,我就和他賭了,結果沒多久警方就來找我問話,問同意打賭者是否我本人,還說只是例行調查,我原以為事情就這樣了,因為我看了選罷法99條或刑法賭博罪,感覺都不太會成立,沒想到今天又收到地檢署傳票,檢察官將我列為被告,開立偵察庭要我到案說明,案號案由是選偵字 總統選罷法等案件,我想請問以我這樣的打賭內容,賭注是捐給慈善機構也沒有要影響特定人的投票行為,這樣我被檢察官起訴的機率高嗎?或是有另外涉及什麼法嗎?去說明時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嗎?感謝您的回答
43a115cb用戶 發表於 2020/01/23 01:21

2 位律師回答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1/30 23:43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8)

    楊俊鑫律師(11年律師、5年法官助理、3年間刑案勝訴至少101件)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一、這個要拿來討論的法條有可能是這條,你可以循著這條多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04 條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1/31 16:20
    回覆諮詢(21635)、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您好
    依您所述,確實有起訴可能。
    為釐清相關案情,建議您攜帶資料與律師諮詢,討論後續答辯策略,並由律師陪同偵訊,以維護您的權益。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