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 被占用

不動產.土地 其他 3014 次瀏覽
10多年前 家父 繼承一筆農地
最近月初土地鑑界 有200坪屬於我們的部分
被他人放置20多台廢棄車廢棄物
在土地鑑界前 以為土地非我們所有 而他人使用放置廢棄車

在月初土地鑑界完 有告知對方 請他們移走
對方多次口頭答應 卻遲遲沒有移走 現在已經月底

請問我們土地被占用部分 可告刑法竊佔 ??

另有一個問題
我們在今年土地鑑界以前 不知道被放置廢棄車部分是我們所有
我們在鑑界之前 也不清楚土地被佔部分是我們的 他們也以為是他們自己的
而它們放置了超過10年

我們是到今年土地鑑界才口頭告知 它們移除放在我們的土地的廢棄車

這樣會因為他們放超過10年 而過了追溯期嗎
9eac167e用戶 發表於 2020/01/25 22:45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1/25 22:57
    回覆諮詢(6811)、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6)

    1.刑事追訴期若對方犯行在民國94年以後,應有20年追訴期。
    2.民事不當得利則有5年。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1/26 10:50
    回覆諮詢(19564)、最佳解答(1502)、獲得感謝(5713)

    您好,對方行為應構成刑法竊佔罪及民事無權占有,建議檢附證據委請律師提告,以維護您的權益。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30 12:25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民事上得向對方請求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刑事上若對方真的也誤認放置廢車的土地是他們自己的,則可能因為欠缺犯罪故意而不犯竊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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