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本票是直接具有法律效力還是需再寫借據?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777 次瀏覽我前女友向我借了二十萬元,原本在一起時說好一個月三千元,還至現在已還了六個月,等於她還欠我十八萬兩千元,但後來分手後我和她說好了,一個月還我一萬元並簽十八張本票,一個月一張本票一萬元,共十八期。 我有兩個問題要詢問: 1、若她時間到期未還款,依本票是具有法律效力嗎?還是需要再寫張借據? 2、若須寫借據,那借據該怎麼填寫呢?
我前女友向我借了二十萬元,原本在一起時說好一個月三千元,還至現在已還了六個月,等於她還欠我十八萬兩千元,但後來分手後我和她說好了,一個月還我一萬元並簽十八張本票,一個月一張本票一萬元,共十八期。 我有兩個問題要詢問: 1、若她時間到期未還款,依本票是具有法律效力嗎?還是需要再寫張借據? 2、若須寫借據,那借據該怎麼填寫呢?
本票本身即具有法律效力,可聲請強制執行,要再寫借據也可以,算是雙重保險。 寫借據需記載借貸金額、還款期限、利息及是否已交付款項等細項。 關於如何聲請本票強制執行或是對於借據如有疑問,可洽律師諮詢,以保障權益。
依所述: 1.本票若符法律程式即具效力,逾期未履行,亦可依法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借據可為證明借款書面。若未確保債權及避免爭議,建議本票及借據都有,較有保障。 2.借據記載借款金額時間及相關條件。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一旦沒有寫借據,日後對方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您就不易舉證債權存在,您可能就會敗訴,所以建議本票及借據都要寫,並保留付款憑證,如此才能完整保障自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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