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有糾紛想調解 結果卻被告傷害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119 次瀏覽
2019 7/13的時候我有兩個朋友有糾紛 想說我都認識不希望他們之間有糾紛想說前往調解 結果甲方叫來的人太多我也不認識怕我自己也遭殃所以就只有在旁邊看 後來乙就被甲他們打了 打完之後我也有上前關心乙方的傷勢 回家後也有用通訊軟體關心乙方 然後甲方的朋友們在7/31 又與別人有糾紛 結果第二起我被指認說有到場 但我7/31那天確實不在場 打人的及被打的我也都不認識 我也是在12月初警察來我家把我抓走我才知道7/31號這件事 結果第一起沒動手 第二起沒到場 如今卻被告 傷害 妨害自由 恐嚇取材 殺人未遂 組織犯罪
1517c866用戶 發表於 2020/01/30 01:16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1/30 08:37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客觀上你可能被誤認為加害者同夥,是否有答辯空間爭取無罪,你應持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後確定答辯方向。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30 10:40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可能性很多,比方有其他被告指認您是共犯等等,因相關細節尚不清楚,建議您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利下精準法律意見判斷,並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30 11:28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感謝律師回答
    刑事案件可從程序及實體為辯護,
    建議您來所詳述事實,以了解個案細節,協助您提供辯護及蒐證意見,
    另提醒您證據會隨時間流逝,及時蒐證非常重要.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少年圍觀鬥毆,被訴共同殺人,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遭起訴殺人罪嫌,本所律師協助獲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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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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