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請求,請求方式與請求數額的多寡,原則上應以契約約定內容為據,
除非契約未約定,或顯然違背法律規定,
建議 貴司將完整契約提供律師檢視,以協助爭取權益,
又對方不作為,無法規避法律責任,仍得依法請求,惟須注意充足請求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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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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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