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違停後方追撞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1238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送醫治療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警察抵達前無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皆有強制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以下分為甲乙丙三車 甲車違停在橋樑機車專用道(無跟汽車道分開),乙車車速約60因閃避不及追撞甲車左汽車車尾,後方丙車貌似因乙車追撞甲車後閃避不及跟著追撞乙車。 補充:乙丙車主受傷以及車損 甲車僅車損 乙方年滿考照年齡但無照駕駛。 六、問題:1.丙車之車損是向何方求償 2. 甲車乙車丙車之肇事責任誰大誰小呢? 3.若提告過失傷害是丙吿乙乙吿甲這樣嗎? 4.乙丙車可以提告賠償的項目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