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僱員工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829 次瀏覽
解僱員工時,遇到員工無理要求,剛開始沒有提供證件給我們,讓我們幫他加入勞保。我們也沒有簽訂契約,只有員工提供基本資料跟履歷,跟他約定好一個月36000元。由於這名員工工作態度惡劣,品行不佳,所以通知他要被解僱,這名員工一直要求我們要以勞基法來計算工資!我們已經算好他的工作天數,只有21天半,員工自己要求26天的工資。

想請律師幫忙解決這個問題
2e5c2cb8用戶 發表於 2020/02/01 01:29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2/02 15:48
    回覆諮詢(19863)、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好
    如離職員工提告或申請勞資調解,建議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您的權益。
    未辦理勞保的部分,員工可提告求償,您亦可能遭主管機關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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