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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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如果店租合約即將到期,房東不讓續租,老闆有提前半年告知員工,員工面臨店租到期即失業窘境。
問題:這樣員工能拿遣散費嗎?老闆能用上述之理由或是其他原因不給資遣費嗎?如果老闆不給或是不符合遣散費金額不符合法規能向勞工局申訴嗎?
f2e84d98用戶 發表於 2020/02/02 00:14

2 位律師回答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02 09:34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感謝律師回答
    1、可以
    2、不可以
    3、可以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2/02 09:45
    回覆諮詢(1986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回覆如下
    1、員工可以提告求償資遣費
    2、老闆不能任意拒絕支付
    3、針對老闆的違法行為,可向勞工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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