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的離職問題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1287 次瀏覽
我做了一個打工(工讀),到今天大約1個月,當初沒有簽訂任何契約,只有口頭講就去上班了,也沒約定一定要做多久(不只這個,我其他什麼約定都沒有做),我大概有2個問題:
1.前幾天跟雇主說我可能會在3月中離職(沒有約定確切日期),雇主是回覆就先做之後再看看,但我現在改變心意想要下禮拜就離職,不想等到3月中,這樣可行嗎
2.我能不能當天下班直接提,隔天就不上班了,還是需要提前多久
fbfe5ba2用戶 發表於 2020/02/03 22:29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04 05:19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依據勞基法第15,16條之規定,以您的工作長度,應該是沒有預告期間的適用,所以可以隨時提離職,雇主不得拒絕。不過若是之前已有與雇主達成三月中離職合意,還是以該日離職較妥。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