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事宜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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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109.1.2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都受傷,對方手肘擦傷,我眼瞼撕裂傷0.5公分縫合,左邊肋骨及手腕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未提告,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強制險及第三人險
我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我為直行車,對方對向車忽然左轉撞上我雙方都是機車,因警方告知路口監視器都沒拍攝到畫面,我當天下午致電給負責員警,說對方有行車紀錄器,警方說對方沒有提及,後續說會請他提供,昨天致電警員,警員告知記憶卡損壞都無法證明車禍發生狀況,只能按照路權判斷,後續再請我申請初判表。
六、問題:
因我機車當下回去估價後由對方保險公司確認維修費用一萬七(剛牽不到兩個月)後無問題便開始維修,昨天對方報價單來維修費用高達四萬四(新車價約七萬多,兩年車),想請教這樣的維修費用實在無法接受,我該如何自保?如果開協調會,想請問如果請律師陪同需要多少費用?我今天眼瞼拆線,目前是連咳嗽胸口非常疼痛,我能要去的損壞及精神賠償要如何認列?一般照路權我會負擔多少責任?
ac4e7a4f用戶
發表於 2020/02/04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