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逼迫女方貸款成立公司,目前已貸款,想分離但因債款無法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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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男方信用破產,強迫女方用土地貸款成立公司,因家庭的精神暴力,想離開卻礙於負債全在女方身上,女方無法獨自負擔。

我想詢問:
1.如果這樣子想離婚負債會都算在女方上嗎?
2.如果男方長期精神暴力,但是女方因為負債不願分離,有法律解決途徑嗎?
3.如果男方威脅要掌管公司事務(公司代理人不是他)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4.如果子女想幫助女方離開,能用什麼法律讓女方平安離開?
486c825d用戶 發表於 2020/02/06 15:59

2 位律師回答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06 16:11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 債務是看當初是誰對外借貸的,就由誰負擔。如果是女方向銀行信貸,那銀行自然也是找女方償還。但在剩餘財產分配時,婚後債務的部分是可以扣除的。
    2) 可考慮先申請保護令,如男方違反保護令,會構成刑事責任。
    3) 如果當初錢是女方出的,也是女方設立公司,那麼自然女方為公司股份的所有人,除非男方在公司也有股份,不然男方無權過問公司的事情。此外,也需看相關證據,男方的說法為何才能判斷是否構成恐嚇、強制等刑事罪責。
    4) 如果對方不願簽字離婚,只能透過法院裁判離婚,至於法律面該如何選擇,建議您提供相關證據給律師判斷,如無證據也可先諮詢律師,並討論如何蒐證。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2/06 16:18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1.若土地已經設定相關擔保,倘若無法清償擔保債務女方土地自然必須遭到拍賣。
    2.倘若抵押權設定意思表示,有遭暴力脅迫,可以考慮提出意思表示撤銷訴訟,塗銷抵押權。
    3.公司登記人若為女方,男方若有恐嚇威脅等等情事,自然可以考慮提出刑事妨害自由告訴。
    4.若對方長期有家暴事實,應盡快聲請家暴令,之後提出判決離婚。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486c825d用戶
    發表於 2020/02/06 16:27
    1.女方是土地貸款人,保證人是我,如果債務無法清償,保證人也會信用破產嗎? 2.如果有錄音檔證明是男方要求女方貸款,可以讓男方負擔嗎? 3.公司代理人是我,但是技術層面目前男方一人掌控,他以這樣威脅要求公司帳務要給他掌控,有法律解決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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