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說要告我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1360 次瀏覽
@員工在電話通知後就直接說走就走,離職,請問這樣員工會被罰錢或?但前提是這間店是未按勞基法給予最低薪資,而且在一個多月前已經有告知想離職,老闆卻是不合理的答覆說要提前三個月提離職。
@請問恐嚇,是指被害人心靈上覺得被恐嚇就可以恐嚇罪提告嗎?
@檢舉未按勞基法給予最低薪資,勞保團保,還不合理的要求提前三個月提離職才接受 的店,會給予這間店罰多少罰鍰或其他?
3770282a用戶 發表於 2020/02/11 02:45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1 11:58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
    1.要看您工作的年資,來決定您呈請離職是否需要預告期,及應多久前就預告,若您未於預告期內告知離職,則雇主因為您突然離職之緣故,而產生的人力成本,可能就是他可以告您的損害賠償。
    2.恐嚇還需要客觀上有言語舉動,且是屬於不法的事項告知才可以,以您的狀況來看,比較難有恐嚇成立的空間。
    3.未給予最低薪資,依照勞動基準法第79條之規定,可能會處罰雇主2萬到100萬的罰鍰,未保勞健保部分,勞動局會檢核您的薪資後請雇主提撥。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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