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職/資遣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1213 次瀏覽律師您好: 因我在一月初的時候提出離職想做到二月底,但公司一開始說會在二月底前找人頂替我的位置,但隔沒幾天要我隔天就離開,但因為太突然了所以我沒答應,只是最後還是主管施壓要我離開。 我上網查了資料,因為勞基法規定要離職要提早說,我是滿一年的,所以提早20天,公司是可以隨意更改離職時間的嗎?(雖然我有提離職但我要求的時間跟他們逼迫我離開的時間不符合,也沒跟我商量)這樣可以跟他們要求預告工資嗎? 還是我有什麼可以跟公司要求的呢?真的很無力.....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