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半以上 訴請離婚
婚姻.監護 離婚 2040 次瀏覽與丈夫已經在一年半以前分居,目前已無人任何聯繫(傳孩子的費用訊息也都是已讀不回),之前在爭吵離婚的時候丈夫有文字恐嚇、瘋狂播電話之舉(有證據)但是已經過了一年多了還可以申請保護令嗎?證據都還在。 丈夫覺得我跟友人有外遇(同性)一直不斷重複說要和解書或是走民事訴訟才肯離婚,我想請問我們這種情況已分居一段時間並且也無聯繫甚至都交惡的狀態(雙方家長都瞭解),但是丈夫因為不甘心所以不肯離婚、小孩的生活費也給予的很微薄,這樣的情況可不可以請法院訴請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