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偽造文書收到地檢署傳票,該如何處理
刑事犯罪 其他 2145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收到地檢署的傳票,罪名是偽造文書 是之前公司老闆告我 我已於去年9月離職,大概10.11月時收到警察的通知去做筆錄,是前任公司老闆表示我代打卡,而且有第三人提供錄音 但那位提供錄音者是去年3月離職員工,當時我是打電話跟她抱怨,有提到調整打卡鐘,但是事實上我並未執行,我上次跟警察做筆錄時我是有說我是亂說的 現在收到傳票表示2/26要到,請問該如何是好
事實經過: 我收到地檢署的傳票,罪名是偽造文書 是之前公司老闆告我 我已於去年9月離職,大概10.11月時收到警察的通知去做筆錄,是前任公司老闆表示我代打卡,而且有第三人提供錄音 但那位提供錄音者是去年3月離職員工,當時我是打電話跟她抱怨,有提到調整打卡鐘,但是事實上我並未執行,我上次跟警察做筆錄時我是有說我是亂說的 現在收到傳票表示2/26要到,請問該如何是好
您好: 雖然真的沒有做,一般而言不用太擔心。但常見一般民眾在偵查過程中因為緊張壓力或對法律的不理解,導致說了些似是而非,或招檢警誤會,有害案情釐清的內容,因此讓案件走向不利。 建議還是盡快與律師約詢,瞭解相關法律程序與所涉罪名還有當時在警方面前說的內容,可以的話建議委請律師陪同出席偵查。
(1)重點在於被你代打卡的那人怎麼說,以及如果你真有代打卡行為,有無其他證人(同事目睹)證物(監視錄影畫面)可以證明你犯罪。 (2)如果你真的只是吹牛都沒有任何實際行為,就否認吧。 (3)開庭前最好還是帶著相關資料找律師討論因應對策。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