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碰撞肇事逃逸詢問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2170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0/02/1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本人受傷,有開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當天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皆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對方直行轎車綠燈剛起步,疑似要閃避前一台待右轉車輛,未打方向燈突然往右側偏離,本人為右後方機車騎士,打算直接從右側前進,但受到前車突然右邊影響,緊急煞車倒地,身體右側受傷,車輛並未與對方碰撞,倒地昏迷10秒多被路人抬起恢復意識,對方已經離開現場,而後報警待員警到場處理,由於右半身疼痛故叫救護車送醫,而後當天下午員警找到對方做筆錄,對方辯稱根本不知道我有倒地等情事,也不了解整體經過。

六、問題:

1.想詢問未碰撞辯稱不知道就離去是否構成肇事逃逸?

2.員警的部分經詢問後向我說明由於未碰撞,在肇事逃逸這部分會有爭議,因此並未以公訴移送?當天我也未提出過失傷害等告訴,想問之後我可以如何向對方求償機車及工作上的損失?
b4aa00bc用戶 發表於 2020/02/18 20:37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9 07:54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肇事逃逸的部分可能有需要肇事者知悉有人因此受傷,卻逃離現場才會成立,依您所述,因為當場並未有車輛碰撞,所以他的確有可能不知悉您因此事受傷,而不成立。
    2.雖然您與對方車輛並未碰撞,但您仍係因對方未打方向燈突然右靠而倒地受傷,仍可向對放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並且提起相應的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至於車損的部分可能要提供修車單據,工作損害的部分,可能需要提供您的醫生證明證明您需要休養、薪資單以及請假證明來做佐證。
    3.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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