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資格

遺產.繼承.贈與 遺產分割 1196 次瀏覽
不好意思打擾了!
問題一、想請問配偶的父親在年輕時成立一間公司,在晚年因生病將公司主理人交由幾個兒女輪流來當,最後在父親過世前,配偶大哥成立另一間投資公司,並在父親過世後以投資公司的名義將先前父親公司的股票全部收購,換算市值平分給其他弟妹,這樣配偶存摺裡由大哥投資公司轉入的金額算是繼承嗎?
問題二、想請問配偶在婚後不斷地催促我去刷存簿,不堪其擾下將存摺及印章交由配偶保管,並囑咐對方僅能繳我個人的保險、卡費及薪資轉帳,但在最近發現配偶早在拿到我存簿後不久就對我的帳戶有不明的提領及轉帳的支出,我將兩方的存摺相互比對,不是由我本人提領的金額大約300萬,包含明確轉入他戶頭的約150萬,在爭吵時提及此事,對方完全不承認他有對我帳戶裡的錢作其他用途,百般逼問下對方改口承認有拿我的錢付家用,不過沒有繳任何房貸,但配偶房貸的存摺有我戶頭的款項匯入,但對方始終不認我有付房貸,我有親人可以作證他說我沒付房貸,請問這樣會構成離婚要件的惡意欺騙或是竊盜罪嗎?
4bbbe6cb用戶 發表於 2020/02/20 21:35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0/02/21 15:36
    回覆諮詢(1866)、最佳解答(144)、獲得感謝(615)

    您好:
    1.在配偶父親過世時,您的配偶跟其他繼承人就已經繼承配偶父親的遺產了,而配偶父親持有的股份是遺產之一,大哥公司收購後再轉入的金錢應該是遺產的處分。
    2.惡意詐欺跟竊盜皆非離婚的要件,但您可以此主張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的重大事由,由法院判斷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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