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契約更改
勞資糾紛 其他 1137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女友從事美髮業,雇主於108年7月提出更改合約內容,更改的部分包含底薪、抽成、休假、勞保……等,更改的內容變動太大,且為雇主單方面的意思,因此我女友跟她同事都沒有同意簽定這份合約,但雇主卻擅自於108年8月開始實行新合約,還說不簽視同自請離職,但是大家不打算簽也不打算離職,因此這份新合約至今都沒有人簽定,我女友的那份新合約也還乾淨完整的躺在抽屜裡,目前雇主都是以新合約來計算薪資及排假,雙方也就這樣維持了半年,這段期間也還有其他許多問題 問題: 從知情到現在也有半年了,請問現在要尋求法律協助還來得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