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夥倒閉負債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1885 次瀏覽民國75年時姑姑到家裡像爸媽提出姑姑所經營之鐵工廠要申請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股東,希望爸媽能幫簽名讓他們可以成立公司,孰不知當天到場還有一位銀行人員(當初爸媽以為是其他股東),結果事後才知道那位銀行人員是帶著貸款申請單讓我爸媽簽,因為媽媽當初剛嫁過去三年,爸爸又和姑姑感情不錯,不疑有它便簽了合約,後來才知道當初簽的合約是姑姑用那件股份有限公司像銀行借貸轉去國外投資,結果一年不到公司馬上倒閉,導致爸媽信用破產至今 試問:如何解除債務人身分?重點就是不要揹這個債,感覺爸媽完全就被騙利用親情而簽了合約,請各位大律師幫幫我爸媽解惑一下,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