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求償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723 次瀏覽對方老婆懷疑我與她老公曖昧 憤而找人毆打 專打頭部導致顱內出血合併四肢挫傷 住加護病房 起訴書下來了 是傷害罪起訴 請問我可以更改為殺人未遂或重傷害嗎?民事求償的部分我又該如何處理?
對方老婆懷疑我與她老公曖昧 憤而找人毆打 專打頭部導致顱內出血合併四肢挫傷 住加護病房 起訴書下來了 是傷害罪起訴 請問我可以更改為殺人未遂或重傷害嗎?民事求償的部分我又該如何處理?
依所述: 1.刑事部分,因你係告訴人,若認起訴事實非僅傷害,具狀向法院表示意見,如法院認定為係殺人或重傷害,則始會依此審理。 2.民事部分,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之前處理過類似案件,建議委託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協助處理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部分承辦案件及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您好: 1) 您可具狀請求檢察官變更起訴法條。至於變更起訴法條的理由,需利用您手上有的證據或委請律師閱卷從偵查卷宗中獲取您手上沒有的證據。但程序上您應該盡快進行,否則如果被告第一次開庭就認罪轉簡易程序,可能會來不及。 2) 因已起訴,您可具狀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惟您應該在審判程序中具狀,否則您就要另外提起民事訴訟。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