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人不知道怎麼談和解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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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9.12.0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受傷,對面無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路人報警
我是出院後做筆錄
現場不清楚,我撞到當下昏迷進醫院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強制險,對方說自己是公司車,我不清楚有什麼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直行(綠燈)對方左轉,兩邊都是三線道,我車速正常無超速,我是從外車道切到中線(只允許直行的道)內線道為左專用(有一台公車在等待左轉)
我車倒下的位置過路口中線一點點,對方貨車滑行到支道了,看錄影帶是我撞到對方後防滾支架
六、問題:
因我本身髕骨粉碎性骨折,右大腿擦傷,右下巴撕裂兩公分(醫生開需休息三個月)。我車禍到送醫院再到開刀再來住院對方都沒來看望,甚至是我主動聯絡他,他才願意找時間來(我已經出院在家),主要想給這種老人三寶一個教訓。想找更好的處理方法,可是不懂法律故上來諮詢。BTW對方態度感覺想擺爛,拖到刑事追究期過....
5034a5d6用戶
發表於 2020/03/01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