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就讀進修部及姐姐即將從大學畢業而無法申請低收入戶
其他 其他 2043 次瀏覽我的家庭擁有房子,但只是一棟公寓裡的一間房,大約150萬,而媽媽得了乳癌,已經治療約一年了,現在開完刀,仍需進行約20次的化療,我自身是就讀科技大學的進修部,但這進修部在執行上,跟日間部是同樣的上課時間。 而最近,由於低收入戶到期了,就再次申請,申請後卻只通過半年,媽媽打電話詢問之下,政府那邊的回應是「由於兒子就讀進修部所以算是有工作能力,姊姊也即將畢業,也算是有工作能力了。」 以這樣的理由來解釋為何只有半年的低收資格。 學校跟政府那邊都是說「我必須轉日校」才能夠繼續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 我有幾個問題想要詢問: 1、請問社會救助法5-3條中說的「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的定義是什麼? 2、我的身分是否符合社會救助法5-3條中說的「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 3、我們家該如何做才能夠繼續申請低收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