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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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被告性騷擾非禮罪,被害人有去警察局報案做筆錄,我也有被警察局叫去說明,但警察局還沒做筆錄,之後我也親自去找被害人談和解,我們也透過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並且我已付金錢做為補償,被害人也同意和解並經由調解員的公證下與我簽下和解書,被害人也簽下刑事撤告狀,但當我把這兩份拿去警察局給相關負責的警員要請他幫忙辦理撤告的時候,他卻說案子還在調查當中,他們還在調查有沒有牽涉到其他罪刑,也跟我說他們不受理和解書的東西,請問我該怎麼處理撤告的部分呢?
通常案件警方在偵查中若被害人與被告人經由調解委員會和解並立下和解書及撤告狀是否可以直接將和解書和撤告狀遞給承辦的警員辦理撤告?
被害人是否可以委託被告人拿和解書和撤告狀去給警方撤告呢?
a821a161用戶 發表於 2020/03/06 03:43

3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6 06:12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可將被害人之撤告狀提出給警方,但一般程序上警方仍會要求被吿到場做筆錄,待後續確定涉犯為告訴乃論之罪且經被告撤告,才會不起訴。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6 09:45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您所涉犯的罪名如果為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之罪名,該罪為告訴乃論之罪,所以若案子已經移送地檢署,建議可將和解書及撤告狀正本寄予承辦本案之檢察署,自己並留存蓋有地檢署收文章之影本,以爭取不起訴。若案子尚未移送地檢署,則可請警察將上開文件附於卷宗中,一併呈給檢察官看,以便爭取不起訴處分。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6 14:47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您好
    依您所述,您涉犯的罪刑可能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刑法第224條,此皆為告訴乃論之罪,如對方已簽刑事撤告狀,建議您請對方寄件到地檢署去,較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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