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罪
刑事犯罪 其他 3175 次瀏覽我目前被告性騷擾非禮罪,被害人有去警察局報案做筆錄,我也有被警察局叫去說明,但警察局還沒做筆錄,之後我也親自去找被害人談和解,我們也透過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並且我已付金錢做為補償,被害人也同意和解並經由調解員的公證下與我簽下和解書,被害人也簽下刑事撤告狀,但當我把這兩份拿去警察局給相關負責的警員要請他幫忙辦理撤告的時候,他卻說案子還在調查當中,他們還在調查有沒有牽涉到其他罪刑,也跟我說他們不受理和解書的東西,請問我該怎麼處理撤告的部分呢? 通常案件警方在偵查中若被害人與被告人經由調解委員會和解並立下和解書及撤告狀是否可以直接將和解書和撤告狀遞給承辦的警員辦理撤告? 被害人是否可以委託被告人拿和解書和撤告狀去給警方撤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