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申請調解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407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車會發生於108年12月5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有受傷叫救護車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座報警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不知對方有沒有保險
我這邊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打算左轉進入加油站加油,對方從對想車道撞擊車子右側B柱那邊
號誌上雙方都是綠燈 我看我車子被撞擊力道肯定對方是有超速的
可是對方在路筆錄的時候說他當時不知道騎多少 導致因為我是轉彎車所以初判出來以後我是全責
而到最後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過誇張 所以現在要走調解
六、問題:

調解時怎樣處理呢
如果調解不成功 是否就會上法院
上法院以後就會車禍鑑定了嗎 就會依對方撞擊力道 是否有無駕照 來判斷責任是幾成幾成了嗎
d91caca7用戶 發表於 2020/03/08 17:40

3 位律師回答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8 17:53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您好
    依您所述,建議您就初判表部分向車禍鑑定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重新判定本件過失比例分擔,如車禍鑑定事故委員會判定結果對您不利,可再向法院申請覆議
    以上建議供您參酌,希望能有機會替您服務
     
    電話:(02)2351-0666,分機15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左手邊大樓)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8 20:50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調解不成,只能訴訟處理。尚未訴訟前,仍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提告後僅能聲請司法機關送鑑定。肇責部分,則由鑑定機關認定。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3/08 21:27
    回覆諮詢(1981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2)

    您好
    調解不成,也只能透過訴訟解決。
    車禍鑑定的部分現在就可以申請,不必等到上法院,雙方的肇責幾成將由鑑定機關認定,無法簡單認定。
    如認為對方索賠金額過高,建議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您的權利。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