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判緩刑得易克罰金後,無力之付,可否申請用勞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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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於108年10月被酒測超標0.32,被判緩起訴為1年,於確案後6個月內付45000,應於109年4月30日前。目前已繳納5000元。但後期支付有困難,請問是否能申請改用勞動服務代替
20cf775f用戶 發表於 2020/03/08 20:26

1 位律師回答

  • 陳群翔律師
    陳群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9 07:59
    回覆諮詢(244)、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82)

    您好,依照刑法第42條規定,您可以向地檢署聲請辦理分期方式繳納,也可以直接選擇易服勞役,有這部分的問題,建議可以直接洽詢承辦的地檢署書記官唷,盼有回答您的困惑,有問題也歡迎來信諮詢,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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