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民事訴訟和解相關事宜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145 次瀏覽
可參考的問題敘述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7年
二、當下雙方無人受傷
三、當下有報警且有做筆錄
四、對方有通知保險公司、我方只有強制險且未通知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因路況不熟悉,我方欲直行卻誤進入左轉車道,導致無法前進, 在往右邊切換車道時與綠燈直行的對方發生擦撞.我方確實有較大肇責.

六、問題:
對方保險公司在車禍後完全沒有與我方聯絡索賠, 突然在一年半後的109/2/27我收到法院發的民事起訴,要在109/3/11出庭且,要求賠償全額58000左右且要加上利息與訴訟費用.

我在3/4與起訴書上的保險公司人員電話聯絡上, 並且我已經轉帳賠償58000的車損費用希望和解撤告,對方同意和解, 且對方言會寄和解書給我,並口頭說會撤告.

因為和解書我還沒有收到,以及撤告的流程大概也來不及在開庭的3/11以前完成,在這種情況下是否還是要出庭?是否需要告知法庭我們已經和解,不用開庭?若因為在外地工作無法回去出庭,會有什麼影響呢?
e7a425c6用戶 發表於 2020/03/09 20:22

3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9 20:25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寫書狀向法院說明已和解,並仍應出庭(如確實無法出席應委任訴訟代理人),以維護您的權益。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3/09 22:56
    回覆諮詢(19563)、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您仍應出庭,並透過訴狀將匯款紀錄等作為證據證明雙方已和解,如無法出庭應委任訴訟代理人代為出庭,避免影響您的權利。
    
    
                         
  • e7a425c6用戶
    發表於 2020/03/10 00:44
    很感謝兩位律師的建議,決定買車票回去出庭了。 再請問兩位關於書狀的部份,在司法院網站找到很多的範例,請問我應該用哪一個書狀範例呢?(民事準備狀/答辯狀/補正狀..等等)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0 08:22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民事陳報狀即可(說明已和解並檢附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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