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求跟複合後面跟你借錢,這樣算構成詐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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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求跟複合後面跟你借錢,這樣算構,借到錢後避不見面,算詐欺嗎
您好,如果他借到錢後,拒不還款,也無法聯繫,足徵對方自始即無還款意願,是有可能成立詐欺罪。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如能檢附事證證明對方在復合後即避不見面、逃避債務(例如line對話紀錄),或有成立詐欺之可能。
您好 如果對方借錢之始即無還錢意願,後續也失蹤避不見面,是有構成詐欺罪的可能。建議檢附相關對話紀錄或證據與律師諮詢,委請律師提告,以保障您的權利。
您好 偵查實務多認此為假性財產犯罪,因此要成立詐欺罪是有其難度的。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您好 按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1699號判例明示,詐欺罪之構成要件係:(一)要以加害者有不法而取得財物之意思、(二)實施詐欺行為、(三)被害者因此行為,致表意有所錯誤、(四)而其結果為財產上之處分,受其損害、(五)若取得之財物,不由於被害者交付之決意,不得認為本罪之完成。又所謂以詐術使人交付,必須被詐欺人因其詐術而陷於錯誤,若其所用方法,不能認為詐術,亦不致使人陷於錯誤,即不構成該罪,此有最高法院46台上字第260號判例意旨可供參照。再者,債務人於債之關係成立後,如有債務不履行之情形,在一般社會經驗上,其可能之原因甚多,縱令有遲延給付或不為給付之情形,茍無足以認定其在債之關係發生時即故意藉此詐財之積極證據,尚不得僅以其違反債信之客觀事態,推定債務人原有詐欺取財之不法所有意圖,此亦有最高法院47年台上字第1448號判例及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5284號判決意旨可供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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