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小孩要跟現任丈夫姓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2107 次瀏覽我想詢問,因為前夫家暴,又有毒品案件離婚,現在我在婚了,要讓小孩跟現任丈夫姓,讓現任丈夫扶養可以嘛
我想詢問,因為前夫家暴,又有毒品案件離婚,現在我在婚了,要讓小孩跟現任丈夫姓,讓現任丈夫扶養可以嘛
你好,就你所述辦理,夫妻雙方辦理收養契約書,交由法院栽定,通過即可收養,而有家屬關係,至於改姓則必須前夫同意,否則必須另外提出改姓訴訟。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依所述,須向聲請辦理現任配偶對小孩收養,惟涉及需經前任配偶同意。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您好: 由於子女只能從父、母的姓氏中擇一為自己的姓氏。因此如果要讓子女跟現任丈夫姓會必須要向法院聲請讓現任丈夫收養子女。待法院核准收養後,子女即在法律上等同現任丈夫的親生子女,而可跟從姓氏。現任丈夫也會對子女負擔扶養義務。
應先辦理收養程序,前夫如有家暴或未對子女保護教養之情形,或可依法主張不須前夫同意,建議洽律師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您好: 1)您可以向法院聲請由現任先生收養您與前夫的小孩,成功之後,法律上小孩就與前夫無關,小孩不能跟前夫要扶養費,但之後前夫也不能請求小孩扶養,小孩也不會繼承前夫的遺產或債務。 2)即時辦理收養程序上會需要前夫出具同意書,但如果法院認定由您現任先生收養對小孩比較好(比如前夫沒有分擔小孩的費用),即使前夫不同意,法院也會裁定准許。 3)收養通過後,您和現任先生就可以自行至戶政事務所幫小孩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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