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被兩個成年人傷害,我反過來被咬傷害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179 次瀏覽
我的三個孩子在家裡對面的籃球場玩球,傷害我孩子的兒子跑來跟我孩子說要不要玩鬼抓人,當時正在玩球的孩子們被傷害人的孩子一直吵,當下只好先喝水休息,喝水的時候我的二兒子站在傷害人的兒子對面喝水而我的大兒子開玩笑的對二兒子說你在喝你的尿喔~當時二兒子聽到就噴出來噴到傷害人的身上,這個孩子就回家找他媽媽跟叔叔說我的孩子欺負他,就這樣這兩位成年人就到籃球場動手打我三個兒子,錄影機拍的很清楚,我因為聽到大兒子跑回來跟我說,我用跑的到籃球場,當時我叫男子放開我孩子的手,那位男子不放,我又看到那孩子的媽媽作勢要打我的孩子,我基於保護孩子衝過去推了那女子一把,他就告我傷害,之後那男子也衝上來跟那女子打了我一頓,為何我還被告傷害。
04992c51用戶 發表於 2020/03/12 04:02

5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2 06:14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可能您推女子一把有導致女子受傷,故被他們告傷害,但您有可能可以主張正當防衛因為您是為保護子女不受有傷害。另因您也被他們打一頓,所以應該也可以在驗傷後向他們提告傷害。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3/12 06:55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對您提告是他人的權利,並非提告就會構成,因相關細節尚不清楚,且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利下精準法律意見判斷,並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2 09:24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對方愛提告是對方的權利,告不告得成又是另一回事。雖然您運氣不好被提告,當然也會覺得很煩,還是要認真面對這些困擾。
    2) 傷害罪要成罪,必須確實因此受有傷害的結果,就一般常人推一下,通常不會受傷,所以對方未必告得成。
    3) 且如果依您所述,客觀上對方有要動手的舉動,您是基於保護小孩,而推開對方,以保持安全距離,那麼即使對方有受傷,您也可以主張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以阻卻違法。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2 13:44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您所述,您是基於保護孩子的立場始出手推人,於法律上可主張是正當防衛以無罪,建議您攜帶錄影資料後來所諮詢,並委請律師替您撰寫答辯狀以維護您的權益
    
    電話:(02)2351-0666,分機15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左手邊大樓)
    
    
                         
  • 04992c51用戶
    發表於 2020/03/12 14:01
    我已經告對方了我也帶三個小孩子去驗傷, 並且也有錄影帶 很明顯他們有 對我孩子施暴 錄影機拍得很清楚 他們沒有先來找我理論就先在籃球場做私刑 我是大兒子跑回來跟我講我看到了然後我去推一把 他們就告傷害可是之後他們一對男女也對我施暴 因為過年前派出所 警員 一找到他們兩位 做好筆錄 之後 女子 告 我 傷害 派出所員警有兩次傳我到派出所釐清 音遇到過年 又加上我只女眾多我一個人照顧5個孩子很常忘記事情 當我記得的時候已經超過時間所以現在派出所打案子 送到偵查隊 我不懂所以我要自己一個人去偵查隊釐清嗎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2 14:10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您好
    依您所述,如果案件是分派在分局的偵查佐那裡,可以致電分局與偵查佐聯繫,並與他約好時間說哪天去做筆錄
    
    電話:(02)2351-0666,分機15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左手邊大樓)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