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詐欺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155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A先生拿了B小姐的支票想跟C夫妻再次借錢,
但是C夫妻與A先生已經有800多萬的債務問題,
導致A先生不敢出面,
所以透過我把B小姐的支票拿給C夫妻,
C夫妻把現金給我,
我拿給了A先生,
支票日期到了A先生跳票了,
事隔兩年我收到被告詐欺,
開庭時C夫妻要我還A先生借的錢,
A先生也當庭承認錢是他拿的,
但是C夫妻主張要我還錢,
因為是我拿給A先生的,
此案法官判調解。


問題:請問各位律師,
1.是我要還錢嗎?
2.若不是我要還錢,我要如何說詞?
785ca71d用戶 發表於 2020/03/13 09:26

5 位律師回答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3 09:36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如果C夫妻已清楚知道,實際向他們借款的人是A,A也不否認是透過您向他們借款,您只是A的使者,則債權債務關係應成立於A和C夫妻之間,原則上您應無還款責任。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3 09:38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您好
    依您所述,債權債務關係為AC之間的事,你只是幫忙而已,且A也已坦承借款是他拿的,從法律上您是無需還款的,說詞上就是要闡述借錢的不是你,是A這樣
    
    電話:(02)2351-0666,分機15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左手邊大樓)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3 10:19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應視你與C夫妻借款是否有表明借款人為而論。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3/13 10:38
    回覆諮詢(4137)、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依所述C夫妻應明知借款人為A,且借款亦是A所取走。您只是在其中協助AC移轉金錢及支票者,並非借款人,亦非A借款之連帶保證人,應無需負擔借款責任。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3 17:06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您其實僅為中間人,建議委託律師協助辯護,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