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人要件不符

婚姻.監護 其他 1378 次瀏覽
事實經過: 

被對方激到衝動結婚 但結完就後悔了

協議書是對方給2個朋友當證人 但我根本不認識他們 也沒說過話 他們何以知道我有結婚真意?而我也真的沒有

不知道能否主張無效?


問題:

如果申請無效是否需要委任律師出庭 或是較單純的業務請律師寫訴狀即可?

建議這個情況先使用存證信函表明立場嗎?

以及想知道建議做法及大概的費用以資參考
415585bd用戶 發表於 2020/03/13 23:01

5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3/13 23:07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證人如無親見親聞您有結婚真意的話,確實有向法院主張婚姻無效的空間。
    
    原則上法院的審理方式會請兩名證人到庭描述於證人欄簽名的情形,以釐清是否符合結婚的形式要件。
    
    至於是否委請律師或書狀,建議您跟個別律師諮詢後決定,及了解報價。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3 23:08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要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建議洽律師私訊討論後續流程跟收費,以下有我的聯絡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3 23:12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除證人外,是否有其他結婚無效或得撤銷情緒,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3 23:21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您好
    依法院實務見解,證人須確定雙方當事人有結婚真意才能當證人,如果沒有的話,結婚要件欠缺,婚姻關係即不存在
    您的狀況可以先發存證信函給對方(目前名義上的配偶)解釋狀況,看願不願意兩願離婚,如無的話,須要至法院提起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
    以上建議供您參酌,相關訴訟費用建議您來電諮詢後再告知
    
    電話:(02)2351-0666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左手邊大樓)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3/14 11:38
    回覆諮詢(19904)、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69)

    您好
    如證人沒有在場親自見聞,婚姻可能無效,相關費用以及報價,建議檢附本案資料與律師諮詢,考慮是否提出確認婚姻無效訴訟,以維護您的權利。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