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婚姻財產共有

婚姻.監護 夫妻財產 2394 次瀏覽
我發現老公外遇,但沒決定證據,老公提離婚,我想請教關於離婚財產請求分配,如果協議離婚能更請求財產分配嗎? 我們名下都沒有不動產,只有存款跟機車而已,我想請問分配的範圍是?
2d6cc4b2用戶 發表於 2019/07/24 09:16

4 位律師回答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7/24 09:42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7)

    感謝律師回答
    協議離婚仍可請求財產分配,
    又原則上婚後有償取得之財產,都在分配範圍,
    
    但依您所述,先生外遇,您應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只是您遇到蒐證問題,
    建議您來所諮詢,由專業律師依訴訟經驗提供您蒐證方法,以作為協議的籌碼,爭取您應有的權益.
    另離婚上可能有其他法律問題,建議委由律師協助一併解決,避免日後再生糾葛.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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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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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24 09:47
    回覆諮詢(856)、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若是協議離婚,關於財產分配,只要是雙方協議後均同意,並無爭執即可。
    至於分配的比例和範圍,除非是違反公序良俗,或與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有所牴觸,否則原則上並無限制。
    
    以上說明,希望對您有幫助。
    
    
                         
  • 2d6cc4b2用戶
    發表於 2019/07/24 09:50
    那請問請問請求財產分配的部分,先生如果在離婚前故意脫產,把存款都領出來,那領出來的錢是不是就不用算在財產分配的部分?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24 10:03
    回覆諮詢(856)、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依據民法第 1030條之3規定: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之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
    
    →簡單的來說,對方在離婚前5年內,故意脫產或將存款領出,可以透過像是銀行交易明細等證明對方是刻意減少剩餘財產,仍然可以主張追加計算回來。
    
    
                         
  • 2d6cc4b2用戶
    發表於 2019/07/24 10:26
    再請教現金的部份能請求分配嗎?有辦法舉證嗎? 離婚後再請求財產分配是可以的?是跟法院作請求?法院能調到雙方的存款往來明細?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7/24 17:33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只要屬於婚後財產,且非無償取得(如繼承、接受他人贈與),現金仍然屬於剩餘財產分配標的。
    
    2) 離婚後,只要在兩年時效期間內都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
    
    3) 多數法院見解是,因為還是有個資保護的問題,您要釋明(至少要有點證據)為何有需要調的理由,並不是想要調就法院就會幫忙調,如果您能釋明他有和那些銀行往來存款,法院會幫您調取,不然就看對方是否同意。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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