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告訴衍生的誣告問題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502 次瀏覽
是互告傷害的案件,對方在警察局作筆錄及數次開庭及一次調解過程中皆聲稱他手指骨裂的傷勢是我方造成,對方除了脖子及手臂上的瘀青和抓傷法官判定我方有罪責,然而判決書上載明不另為無罪諭知指其手指骨裂的傷勢,尚難將此部分罪責加諸於我方,且判決書內容載明對方某次開庭供詞稱:「當下我的反應是揮拳,我有打到我家的鐵門,所以才去醫院縫針,骨頭有裂開」,但在之後一次調解及兩次開庭中,對方聲稱手指骨裂是我方造成,否認前述供詞,那我方可以針對對方手指骨裂的部分提告對方誣告嗎?
91bc333f用戶 發表於 2020/03/18 01:08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3/18 01:38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就你所述,必須確定對方是否刻意意圖使你陷於刑事告訴,這部分你可持相關判決資料與律師進一步確定有無提出刑事誣告告訴空間。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91bc333f用戶
    發表於 2020/03/18 01:42
    判決書中載道對方僅有數處抓傷及瘀青於我方有罪責,但對方確有意圖加重我方傷害罪責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8 01:50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建議您將判決書、其它證據資料等攜去與律師預約諮詢,尋求專業協助,評估提告之可能。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3/19 13:48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您好
    誣告罪要成立須符合一定要件,建議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與律師安排面談,方能進一步釐清是否有提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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