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跟男朋友在戶外拍裸照(非性交,純裸露),是否會觸法??

刑事犯罪 其他 5420 次瀏覽
事實經過: 
跟男朋友都喜歡自然裸體,偶爾會到山林、海邊、偏遠地區裸露身體(並無性交),並留下拍照紀念。
照片都僅私藏,無任何公開或分享行為,請問此舉是否有觸法,如妨礙風化、散播猥褻物或公然猥褻之罪名??

問題:
1.到戶外裸體拍照之行為,僅私藏觀賞未公開,會觸法嗎??
2.到戶外裸體拍照之行為,已故意挑選人煙稀少之處,但若不幸被路人看見,會觸法嗎??
3.若觸法,是拍攝者和被拍攝者都有罪嗎??
91a4d5c9用戶 發表於 2020/03/18 03:22

2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3/18 06:47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
    1.戶外拍裸照,若未有散播販賣意圖,拍照本身是未有罰則,但戶外裸露這件事情可能會有涉犯刑法第234挑條妨害風化罪的可能。
    2.若您已經挑選人煙稀少的地方,則就不是像脫衣舞孃一樣意圖給人觀賞,那不幸給人看到應該也不會成立該罪。
    3.若觸法,兩者都會受罰喔。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3/18 08:40
    回覆諮詢(4138)、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在公開場所拍攝裸照而僅供自己收藏不會有散佈猥褻物品的問題。不過可能有刑法234條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2項的問題。
    
    2.如挑選人煙稀少的場所,基本上在刑法234上可多了答辯「並無意圖供人觀覽」的空間,成罪機會較低。 社維法83則要有不聽勸阻為要件,成立的機會也非高。
    
    3.雖然裸露是被拍攝者,不過拍攝者有可能被認為是共同正犯,或幫助犯而一同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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