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在推特twitter,上傳我們的性愛照片,是否可告他?
刑事犯罪 其他 4671 次瀏覽事實經過: 前男友未經同意,於twitter平台散布我倆的性愛照片(雖然有打馬賽克),但很明顯看的出是我!! 問題: 1.前男友指出twitter非國內社群平台,所以他po性愛裸照,並不會觸法(散播猥褻物或公然猥褻),是真的嗎?? 2.承前台,若此舉無刑法責任,也無刑則,那我該如何自救??
事實經過: 前男友未經同意,於twitter平台散布我倆的性愛照片(雖然有打馬賽克),但很明顯看的出是我!! 問題: 1.前男友指出twitter非國內社群平台,所以他po性愛裸照,並不會觸法(散播猥褻物或公然猥褻),是真的嗎?? 2.承前台,若此舉無刑法責任,也無刑則,那我該如何自救??
您好: 很遺憾您遇到這樣的事情,依所述,是可以向前男友提告的(請盡快保全證據,這非常重要,對方知道你知悉後,很可能開始刪文。還有包括他承認張貼的對話內容,請盡快完整保留)。 雖然網站在國外,但如果前男友人在臺灣,上傳、張貼的行為也是在臺灣完成,也就是他是在臺灣犯罪,自然有我國刑法適用,因此他的住居所法院對本案即有管轄權,所在管轄區域的地檢署,即可偵辦本案。 另外,也有實務見解認為,這類的網際網路犯罪,無論行為人使用電腦上傳該訊息之地點、該訊息傳至之電腦網站主機之地點、或藉由電腦網路之連繫而可聞見該訊息而之地點(也就是可以看到該訊息之地,例如您在你家中使用電腦見聞),均不失為犯罪事實之一部發生地,而當地的法院亦有管轄權限。 以上,供參考。
您好,關於您提到的問題,縱使Twitter 網站主機架設於國外,但依照我國的法律規定,只要犯罪行為地、結果地有其一在國內,即可依我國法律論處 另外,建議您將Twitter 網站畫面先截圖,或搜集與對方的對話紀錄,以供日後提起刑事告訴或民事損害賠償證據使用
您好 誠如以上律師所言,對方行為仍構成犯罪,建議截圖後與律師諮詢,商討後續是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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