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拐未成年少女
刑事犯罪 其他 2502 次瀏覽我21歲女朋友13歲不過我們都是女生,現在對方家長要對我提告誘拐未成年,可是我也沒有把他帶來我家住什麼的。只是跟她有網路上密切聯絡而已會通電話偶爾見面而已
我21歲女朋友13歲不過我們都是女生,現在對方家長要對我提告誘拐未成年,可是我也沒有把他帶來我家住什麼的。只是跟她有網路上密切聯絡而已會通電話偶爾見面而已
您好 對方所說的誘拐未成年少女應該是指刑法第241條第3項之規定,如您只有電話連絡,應視您電話內容有無叫他出來,或離家出走,如有的話,恐有刑法第241條第4項未遂罪的適用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
您好: 由於略誘有罰未遂犯的規定,即使未帶回家同住也有可能構成。仍應視您與女友間的相關對話有無引誘其脫離家庭而定。建議可持相關對話與律師諮詢。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相關細節尚不清楚,建議您預約時間至本人位於桃園之事務所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利下精準法律意見判斷,並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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