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保險以及抵銷賠償事宜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229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7/8/2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筆錄 有報警 現場稍微被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無保險,我方有加重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已結束刑事訴訟也提起民事訴訟。刑事判決顯示對方為主要肇事原因,我方為次要。
六、問題:
只是想問我方有保險(加重責任險)對方無保險。若對方在民事上提出抵銷,我方保險公司需不需要負責對方抵銷的部分?
ae0e0816用戶 發表於 2020/03/18 15:51

1 位律師回答

  • 陳群翔律師
    陳群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9 13:14
    回覆諮詢(244)、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82)

    您好,依您所述情形,按照保險法第53條、第94條規定與保險目的乃損失填補原則之精神下,無法再向保險公司請求抵銷金額之部分,以上回答供您參考,若需要詳細論述說明,歡迎來信預約諮詢詢問,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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