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因某些因素無法營業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016 次瀏覽
各位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目前承租的店面因某些因素而無法繼續營業,但是租約還沒結束那這樣到租約結束的這段時間是否可以向房東提出營業損失
3ec27c2c用戶 發表於 2020/03/19 02:33

3 位律師回答

  • 陳群翔律師
    陳群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9 08:40
    回覆諮詢(244)、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82)

    您好,若您承租的店面,因為可責怪房東的原因而導致您無法繼續使用店面的話,原則上可依約向房東請求租約期間內未能使用的損失唷,但並不包括營業損失部分。
    
    至於實際個案上是否能主張要求房東賠償,以及賠償的範圍是否有擴及到營業損失,仍須視【該影響無法使用的因素為何】以及【雙方契約內容】而定,建議整理相關資訊委由律師協助處理,讓律師為您進一步分析判斷,若有此部分的需求,也歡迎來信預約諮詢唷,盼有機會能為您服務,感謝!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9 10:51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應視無法營業情形為何而判斷,既已無法營業,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早日採取法律行動避免損害擴大,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3ec27c2c用戶
    發表於 2020/03/19 14:41
    謝謝兩位律師解答,當初租房時只用簡易的租賃契約而已沒有寫到你們提及的部分,那之後無法營業的求償該怎麼證明呢?因為我營業稅是繳免開統一發票最低的這樣要如何提出營業損失呢
  • 陳群翔律師
    陳群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20 09:29
    回覆諮詢(244)、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82)

    您好,依您描述恐怕無法依約向出租人請求營業損失唷,至於實際情形是否如此,建議還是將所有案情事發經過整理後,洽詢律師諮詢協助,才能有效解決您的困惑,敬祝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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