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讓 前公司有薪水少給跟高薪低報問題
勞資糾紛 其他 1206 次瀏覽舊公司於108年9/15 歇業轉讓 但公司之前有薪水少給 高薪低報的問題 也有拿我的薪水去繳6% 所以我現在要追討的部份是該跟新公司追討對吧? 因為我今天有約勞檢會議 新公司的負責人就直接說明我不是他的員工 要追討應該找舊公司的人 新公司的負責人說也不怕我告他 他還能告我誣告 我也有去查勞保紀錄 勞保部份舊年資已經改成新公司的名字 那我現在該做的部份是?
舊公司於108年9/15 歇業轉讓 但公司之前有薪水少給 高薪低報的問題 也有拿我的薪水去繳6% 所以我現在要追討的部份是該跟新公司追討對吧? 因為我今天有約勞檢會議 新公司的負責人就直接說明我不是他的員工 要追討應該找舊公司的人 新公司的負責人說也不怕我告他 他還能告我誣告 我也有去查勞保紀錄 勞保部份舊年資已經改成新公司的名字 那我現在該做的部份是?
你好,目前可就過去雇主高薪低報事實,向地檢署提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刑事告訴,同時追討過去應繳保費以及賠償相關損失。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 針對高薪低報,您可委請律師提告向雇主賠償相關損害,並向當地勞工局檢舉,您提告並不會涉及誣告罪,對方的說法並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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