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擦撞到學生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197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0/03/1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下學生,口述無大礙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現場已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有、無聯絡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路口,早上我車準備左轉,沒注意到左方有學生路過,擦撞到學生左邊的腳
六、問題:當下學生說應該無礙,所以警察就已和解處理,但無立下白紙黑字,我本想當下帶學生照個X光看是否無礙,他說沒帶健保卡,他說自行去醫院,我有先給他500元的掛號費,請他照完後告知我,有無大礙,若無礙我在包個紅給他,我中午有簡訊詢問學生狀況,他說目前還好應該沒事!他是未成年他若覺的無礙,未告知父母此事,我的和解書要如何處理?另外若是電話簡訊的和解可以嗎。謝謝
8f1fa019用戶 發表於 2020/03/19 16:20

3 位律師回答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9 16:24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您好
    因和解內容包含民事及刑事責任,為免日後再生爭議,還是請父母到場比較恰當,由您已經學生,學生父母一起在和解書上簽名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3/19 16:48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0)

    您好
    建議您與該名學生透過調解或請律師撰寫和解書,解決此紛爭,透過電話將來會產生疑義。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9 17:35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未成年所為和解可能有效力問題,既然欲和解處理,建議以書面為主,避免將來衍生爭議。有些事可以省,但是既然遇到還是處理完善,以免後顧之憂。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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