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若我留下已完成的研究報告的 PDF 檔給公司是否就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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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新升了一個代理主管,他以前是設計師背景,但當主管後卻常攬著研究員的工作,並且一直和我要我文件的可編輯檔。

我前主管提醒我代理主管可能會把我的原始檔修改,作為自己往後找工作的作品集使用 (因為懂研究的設計師找工作時比較吃香)

我想請教:
1. 我最近在辦理離職,若我留下研究報告的 PDF 檔給公司是否就已足夠?我是否有權利拒絕主管要求我提供 PPT 檔?
d814f4e3用戶 發表於 2020/03/20 02:55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20 06:36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您的研究報告若是在職務上完成,那依著作權法的規定,公司是可以享有該報告的著作財產權,公司可公開展示、播送、編輯等,所以可能無法拒絕提供相關檔案。
    2.另提醒的是若您換工作後,會有使用到在原公司製作的報告,要小心是否會違反著作權法或營業秘密法。
    3.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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