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無監視器傷害我的證據也找不到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3290 次瀏覽我晚上跟一位朋友去附近的卡拉ok唱歌喝酒走路去,結果被那位朋友拿小刀傷害了,目擊者是老闆跟老闆娘但是他們跟那位朋友都很熟要慌稱是我自己自殘受傷又說是我自己跌倒被酒瓶割傷,受傷地點是在裡面沒有監視器拍到過程,我手背有經脈被割斷受傷腳背一條刀痕有住院開刀還有驗傷單,醫生有說我的傷口是被鋒利器具傷害,深度切割傷不是破碎酒瓶所傷,這樣我能告成對方傷害罪嗎
我晚上跟一位朋友去附近的卡拉ok唱歌喝酒走路去,結果被那位朋友拿小刀傷害了,目擊者是老闆跟老闆娘但是他們跟那位朋友都很熟要慌稱是我自己自殘受傷又說是我自己跌倒被酒瓶割傷,受傷地點是在裡面沒有監視器拍到過程,我手背有經脈被割斷受傷腳背一條刀痕有住院開刀還有驗傷單,醫生有說我的傷口是被鋒利器具傷害,深度切割傷不是破碎酒瓶所傷,這樣我能告成對方傷害罪嗎
您好: 依所述對方已構成傷害罪,您可驗傷提出刑事告訴,並請求老闆夫婦作證。 證人如有偽證將有刑事責任。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以涉犯傷害罪,除了驗傷單之外,後續可以傳訊息給朋友、老闆、老闆娘探探口風(保留訊息紀錄),或是直接找他們談並且錄音,以利後續提告 以上建議供您參酌,後續有需要處理的部分,可先加LINE做簡易諮詢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
您好 對方行為已構成傷害罪,建議驗傷後委請律師提告刑事告訴與民事侵權損害賠償。縱使老闆老闆娘不願作證,到時候亦可傳喚到庭作證,以保障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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