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房屋出名人,卻被告被信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596 次瀏覽
原告破產怕房子法拍,先找其姐夫借名,但仍被銀行查出,他請原告老婆找妹夫借名(我老公),辦好後又請我老公幫忙申請房貸,用於日常生活和工程行(用我姐的名)工程款,我們有口頭但書一旦房貸繳不了,我們只好賣房子,他們也答應
事隔8年,他繳不出房貸,我們也繳不了,我姐只好告訴我老公將房子賣了
問題:原屋主(破產的)到警局告我老公背信,要到警局作筆錄,我們該怎麼辦呢?
b49d4455用戶 發表於 2020/03/23 10:31

2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23 10:35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應確認雙方議定借名及同意賣屋始末而判斷是否有背信問題。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陳群翔律師
    陳群翔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3/23 10:47
    回覆諮詢(244)、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82)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背信罪成立關鍵在於您老公有無想要把房子賣掉的錢占為己有或給第三人而損害借名人的利益,依您所述,似乎不會成立背信罪。
    
    但仍建議整理相關案情資訊,找尋信任的的專業律師陪同做筆錄以及日後協助辯護,始能替您們爭取無罪的不起訴認定。
    
    若有這方面需要律師協助的地方,歡迎來信預約諮詢,盼有機會能為您服務,感謝!
    
    
                         
  • b49d4455用戶
    發表於 2020/03/23 10:38
    感謝您的建議
  • b49d4455用戶
    發表於 2020/03/23 10:42
    謝謝您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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