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人傷害反被告傷害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271 次瀏覽您好 今天剛開偵查庭結束 我告對方傷害 對方在偵查庭中 也告我傷害 我反變被告 我沒有動手攻擊對方 但過程中我有用手輕推他 因為我們兩方站的很近 他用這點說我推他變揮拳 告我傷害 請問我該怎麼辦
您好 今天剛開偵查庭結束 我告對方傷害 對方在偵查庭中 也告我傷害 我反變被告 我沒有動手攻擊對方 但過程中我有用手輕推他 因為我們兩方站的很近 他用這點說我推他變揮拳 告我傷害 請問我該怎麼辦
您好 如果您只有輕輕推他,然後他沒有受傷的話,因傷害罪不罰未遂犯,因此您不會成立刑事上的罪,如果他有受傷的話,您可以主張是他先動手的,所以你是正當防衛 以上所述供您參考,可加line進行簡易諮詢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
依所述,視行為是否為正當防衛或是否成傷而定。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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