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毀損名譽問題
其他 其他 1721 次瀏覽您好 我想詢問 我是租客,我們這個大樓有公共洗衣機,3/25我們使用的時候為正常使用,也無蓄意破壞之行為,但是主委告知房東表示:「我們是最後使用洗衣機的人,是我們弄壞洗衣機要我們賠償」,所以截圖幾張監視器畫面,3/25房東跟主委聯絡表示請他提供完整影像證明不然不願意負擔,主委表示好,到3/26都無音訊。3/26晚上卻在公告欄上寫下:洗衣機故障,當事者3-3住戶不願意出錢修理,管委會將停用。 Q1:他如果提供監視器影相證明我們是最後使用的住戶,能證明洗衣機是我們弄壞的嗎? Q2:請問他這樣公佈在公告欄上註明我的住家,我能對他提告毀損名譽嗎? 謝謝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