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後房屋有瑕疵該如何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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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去年12月月底搬進新租的房屋,一開始都沒什麼問題,直到1月底房間內的水壓開始不穩定,隔天甚至沒水,反應給房東後,有請水電工來看,初步判定僅是水塔沒水,後因自來水公司直接來補水才獲得改善。之後又穩定了一陣子直到2月底同樣的事情又發生,這次同樣反應給房東,原以為是自來水公司問題所以房東表示不予處理,但後來自來水公司來後說明是房屋問題,因此我再反應給房東,並詢問房東是否該補償水費(因水費簽約時已以一年份收取),之後房東已讀兩天僅回覆鄰居已經把馬達修好了,忽略補償一事。之後依然穩定一陣子直到昨天狀況又發生了...
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詢問:
1.房屋狀況接二連三是可以合法解約的嗎?
2.如果不能解約,是否可以向房東請求賠償?
48e95c45用戶 發表於 2020/03/26 23:38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3/26 23:43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租賃住宅未合於居住使用,並有修繕之必要,經承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而不於期限內修繕前提下,你可於發函請求終止租賃合約,並且請求房東賠償你相關財產損失。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3/27 08:40
    回覆諮詢(19818)、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建議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房東限期修理,如對方置之不理,可終止租約並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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