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服務地區
依專業領域
除了分期繳納罰金以外是否能申請勞動來還罰金
您好,依照刑法第41條、第42條規定,就罰金部分無力清償者,於符合上開規定時,得向地檢署執行科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並獲檢察官同意即可。 建議可向承辦書記官詢問相關程序處理事宜,或至地檢署訴訟輔導中心詢問。 以上盼有解決您的困惑,感謝。
您好 建議撥打電話向承辦書記官詢問,如罰金無力清償,可聲請易服勞役或社會勞動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