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為車商 車輛過戶 車主換證件 車無法過戶回來
消費糾紛
其他
1704 次瀏覽
我是中古車行業務
車子藉由介紹人跟我調車賣給新車主 ,訂金總額已收6萬 ,車子我也已經過戶給新車主,但新車主把尾款拿給這個介紹人,而介紹人把錢擅自花完,導致新車主無法跟我順利交車...
現在新車主以為我跟介紹人串供 對我跟介紹人提告,但我也是受害者,不知情....
新車主也自己更換了證件,導致我車無法異動,無法過戶回來公司名下, 我可以對介紹人及新車主提告嗎?還是只能針對這個介紹人
現在情況 我願意退訂6萬給新車主,自認自己失誤 倒霉,讓我可以先把車子過戶回來,況且車子在他名下,沒有一點好處,如果要等司法程序,可能是半年甚至一年後,車會有折舊以及稅金、驗車、車牌註銷的問題產生,但經跟新車主協調,車主不出面,也不理會。
(以上都有對話紀錄 存證 可以證明我也是受害人 )
重點整理
主要涉及此事件有三人,
1.我本人2.同行中間介紹者
3.買家
2/14同行與我聯絡,表示有位客人想購買本車行之汽車。
2/15同行與買車至本車行賞車,買家表示需考慮後再做決定。
2/17買家透過同行與我告知,表示同意購買,匯款訂金新台幣一萬塊,並要求汽車需重新烤漆及內外部整理。同日同行表示買家因舊車要售出,故尾款需延後交付,本人提出提高訂金至汽車總價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同行表示同意。
2/20介紹人告知本人,車主說車要先過戶,拍照給他看才願意補訂金。
2/21協助完成汽車過戶給買家,完成烤漆及內外部整理並拍照給客人檢查、確認。
3/5匯款補訂金新台幣五萬塊,買家表示將於3/6交付尾款並交車。(目前訂金總收新台幣6萬元整)
3/6同行表示無法交車,因款項無經買家同意,擅自全數花費,無事先告知,本人當下以為完全不知情,並要求介紹人給我買家的連繫方式。
3/7 買家說明無法購買,要求退訂,本人並告知買家因我這邊有留車、烤漆、整理作業及費用,而且我們也確實有過戶,並不是我們的問題,表示無法退還訂金
3/8 買家說要提告,一切照法律程序走。
3/12 因賣家提告至派出所做完相關筆錄 並提供證明、存證、甚至跟介紹人的錄音檔。
1bc2029a用戶
發表於 2020/04/02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