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說是被威脅非自願簽本票給我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1737 次瀏覽
本來跟債務人是情侶關係
兩年內陸續跟我借錢,都是現金交給他累計17萬,分手後有叫他簽本票給我當保障,說好分期還款
可是後來他反悔說沒欠這麼多有些拿現金還我了,叫我拿出匯款紀錄,可是我幾乎他都是現金給他,不然就是跟我討價還價還一半 ,我不願意他乾脆就不還了,說那時候是非自願情形下簽本票的
碰到這種情形該怎麼辦,本票還有八個月才到期,一定要等到本票裁定後他異議才能處理嗎? 
到時候我怎麼提出證據說沒有強迫威脅他呢?
13d4635d用戶 發表於 2020/04/03 10:10

3 位律師回答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4/03 10:19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您好
    簽本票是強迫脅迫應由對方舉證證明,不是您要證明沒有強迫脅迫,此外,本案對方可能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白話就是您沒有借錢給他),建議您日後與他對話時盡量以傳訊息的方式,以保留證據(例如,他說乾脆還一半就表示他承認有跟你借錢,但希望只還一半)
    以上所述供您參考,可加line進行簡易諮詢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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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4/03 12:37
    回覆諮詢(6971)、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0)

    你好,就你所述,雙方債務應約定透過訂立還款協議書等等書面資料,特定金額以及雙方可以接受還款時間,以免後續產生不必要法律糾紛,其他細節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4/03 13:25
    回覆諮詢(19752)、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2)

    您好
    仍可以於本票到期後聲請本票裁定,在這期間蒐集並保留相關對話紀錄或證據,以便將來求償有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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