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說是被威脅非自願簽本票給我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2083 次瀏覽本來跟債務人是情侶關係 兩年內陸續跟我借錢,都是現金交給他累計17萬,分手後有叫他簽本票給我當保障,說好分期還款 可是後來他反悔說沒欠這麼多有些拿現金還我了,叫我拿出匯款紀錄,可是我幾乎他都是現金給他,不然就是跟我討價還價還一半 ,我不願意他乾脆就不還了,說那時候是非自願情形下簽本票的 碰到這種情形該怎麼辦,本票還有八個月才到期,一定要等到本票裁定後他異議才能處理嗎? 到時候我怎麼提出證據說沒有強迫威脅他呢?
本來跟債務人是情侶關係 兩年內陸續跟我借錢,都是現金交給他累計17萬,分手後有叫他簽本票給我當保障,說好分期還款 可是後來他反悔說沒欠這麼多有些拿現金還我了,叫我拿出匯款紀錄,可是我幾乎他都是現金給他,不然就是跟我討價還價還一半 ,我不願意他乾脆就不還了,說那時候是非自願情形下簽本票的 碰到這種情形該怎麼辦,本票還有八個月才到期,一定要等到本票裁定後他異議才能處理嗎? 到時候我怎麼提出證據說沒有強迫威脅他呢?
您好 簽本票是強迫脅迫應由對方舉證證明,不是您要證明沒有強迫脅迫,此外,本案對方可能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白話就是您沒有借錢給他),建議您日後與他對話時盡量以傳訊息的方式,以保留證據(例如,他說乾脆還一半就表示他承認有跟你借錢,但希望只還一半) 以上所述供您參考,可加line進行簡易諮詢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
你好,就你所述,雙方債務應約定透過訂立還款協議書等等書面資料,特定金額以及雙方可以接受還款時間,以免後續產生不必要法律糾紛,其他細節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 仍可以於本票到期後聲請本票裁定,在這期間蒐集並保留相關對話紀錄或證據,以便將來求償有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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