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婚前買房權益諮詢

不動產.土地 其他 2393 次瀏覽
您好,我跟男友預計婚前買房。計畫登記共同持有(每人二分之一),一人付一半頭期款,每月貸款也一人負擔一半。貸款部分,想優先考慮各自貸款一半,若銀行不允許這麼做,則預計由男方當貸款人(男友是軍公教),女方再匯款給男方其應付的貸款額。

由於擔心萬一之後結不了婚必須處理房產,想請教:
1. 婚前買房可以如上述計畫登記共同持有嗎?
2. 若能共同持有,貸款有可能各自貸一半嗎?
3. 由男方當貸款人會影響女方房屋所有權嗎?
4. 我們能在買房前做什麼以保障兩人權益呢(亦即萬一分手可拿回各自出資的部分)?
感謝幫忙,期待收到寶貴的建議。
f387624d用戶 發表於 2019/07/27 16:50

1 位律師回答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7/27 17:39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感謝律師回答
    1,可以登記為共有
    2,理論上並無不可。只是貸款銀行不同家時,抵押權登記在後有可能會影響抵押債權在後的銀行承貸的意願
    3.只要登記您為共有人,即使男方為貸款人,也不影響您應有部分的所有權。
    4.房地登記共有後,雙方如不欲繼續維持共有,可協議或訴請法院分割共有物。另外也可事先以契約約定,安排分手後的房地權利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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